崇左讯11月20日,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“《条例》”)暨“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”警示教育大会,市检察院党组书记、代检察长刘缨就学习贯彻《条例》作部署。
刘缨强调,全体党员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《条例》,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,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,通过开展“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”活动,推动全市检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不断发展。要加强组织领导,做好《条例》学习贯彻工作。市检察院机关各部门、各党支部要加强组织领导,把学习贯彻《条例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推进,在全院掀起一轮学习《条例》的热潮。通过学习,使广大党员干警搞清楚《条例》为什么改、改了什么、该如何做等问题。要把纪律和作风挺在前面,严防“灯下黑”。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“刀刃向内”,加强自我监督、不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。机关纪委和监察科要切实加强履职,严查上下班纪律、办公纪律、会议纪律、培训纪律,对于存在问题的人员要坚决予以通报批评。要充分发挥系统内巡察利剑作用,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、司法作风不规范等问题坚决查处,全面推进从严治检走向严紧硬。要运用多种载体,开展“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”活动。推广旁听庭审活动,对市监察委移交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,组织党员干警旁听庭审,使党员干警“零距离”接受警示教育。利用“固定党日+”、讲授廉政党课、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、参观廉政建设基地等多种活动,对本市、本系统内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深刻剖析,以触目惊心的案例警醒干警自觉遵守法纪。
会上,该院党组成员、市纪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组组长李小林宣讲《条例》并讲授“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”警示教育党课。李小林重点就《条例》修改的背景意义、修改要点、修改亮点等六方面内容进行全面讲解,并采取以“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”的方式,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对全体干警敲响了“纪律警钟”。
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、检委会专职检委、调研员和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。(蒙慧兰)